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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牌室打麻將被抓處理結果是什麼?

棋牌室打麻將被抓處理結果是什麼?

一、棋牌室打麻將被抓處理結果是什麼?

棋牌室打麻將被抓處理的結果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相關內容拓展

1、賭博罪的定性範圍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只要具備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即符合賭博罪的客觀要件。

2、法律界定

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3、相關處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打麻將算賭博嗎

1、從賭博的行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將以休閒娛樂為目的,一般都是公開進行,人數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而賭博罪在行為方式上,一般具有隱祕性,通常在小範圍內進行,其賭博行為一般只有組織者、參賭者和服務人員知曉,其賭博場所,通常是臨時租賃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賓館開房進行。

2、在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將主要為了娛樂休閒、消遣,其輸贏財物數量較小;而賭博則是以營利為目的,或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

打麻將作為一種休閒娛樂方式深受百姓的喜愛,但是如果有人利用打麻將作為盈利的手段組織或者達到了聚眾賭博的標準的,將會收到非常嚴厲的處罰,將會根據涉案的金額進行不同的程度的處罰。如果情節嚴重涉案金額巨大的,將會從重處理,並處以不同金額的罰金。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