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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禁止打麻將處罰是什麼?

廣東禁止打麻將處罰是什麼?

麻將是我國人們茶餘飯後的一項娛樂活動,很多人把它作為一種愛好,但是也有些不法分子通過打麻將聚眾賭博,將金錢搬上台來,還有的甚至因為打麻將輸光了家底,負債逃跑,這種情況不僅破壞了原本的家庭對於社會、國家也產生了不利的影響,所以對於這種不正當的行為,國家出台了相關規定進行控制,下面小編介紹一下廣東禁止打麻將處罰的有關規定。

一、廣東禁止打麻將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二、各省對於賭資較大的界定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規定:《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山東省規定:《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規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四川省規定:《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三、開棋牌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中有這樣的表述: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當打麻將涉及到錢並且超過一定限額時可能會形成賭博,賭博被抓會處以相應的罰款或者拘留,但是如果不以金錢為賭注,不以營利為目的單純打麻將是不會被處罰的,所以從概念上來講不是禁止打麻將,而是禁止賭博,所以大家要注意合理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