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員罪犯罪構成要什麼要件
一、私放在押人員罪犯罪構成要什麼要件
(一)行為人須是國家司法工作人員。
本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主要是負有監管職責的司法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勞改隊、監獄工作的管教人員和看守人員,以及執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員。
(二)行為人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
本罪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將其非法釋放,犯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由於貪贓受賄,有的是出於包庇同夥,有的是徇親私情等,犯罪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行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員的行為。
本罪的一般行為表現是行為人具有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審等便利條件,沒有經過合法手續,而私自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關押的行為。
(四)行為人的行為觸犯了國家監管制度。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監管機關的監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勞改隊、監獄等監管機關的監管制度。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既遂與未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經脱離了監管人或押解人監管的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擺脱司法機關和監管人員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與否,應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脱了監管機關和監管人員的控制為標準。
如果是在監獄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侍人、罪犯,雖已逃出監房,但在監獄的看管範圍內被抓獲的,屬於未遂;或者雖已逃出獄外,但被及時發覺,當場抓獲的,亦屬未遂。如果巳逃離監管機關和監管人員的控制範圍,應屬既遂。
在監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嚴、管理鬆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於工作粗枝大葉、疏忽大意而錯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這種情況一般屬於職務上的過錯,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也可以玩忽職守罪論處。
-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既遂法院一般判刑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
刑訊逼供犯罪主體有什麼
一、刑訊逼供犯罪主體有什麼刑訊逼供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刑訊逼供是行為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員。根據刑法第94條的規定“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刑事訴訟過程中具有...
-
輕微傷定性為尋釁滋事是合法的嗎?
一、輕微傷定性為尋釁滋事是合法的嗎?1、輕微傷定性為尋釁滋事是合法的,這是由於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2、存在以上尋釁滋事的行為卻沒有構成犯罪的,一般會被按照《治安管理...
-
變造金融機構批准文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一、變造金融機構批准文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依據《刑法》規定第一百七十四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