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伐林木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盜伐林木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盜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盜伐幼樹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一千至二千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特別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五千至一萬株為起點。
二、認定盜伐林木罪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森林或者林木
本罪的森林是指原始或者人工植樹形成的大面積森林,包括原始森林、防護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等等。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積的樹木或者零星的樹木,不包括農民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
(二)構成盜伐林木罪的情形
根據《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條第1款的規定,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與盜伐林木行為有關的犯罪
對於一年內多次盜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林木的數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盜伐、濫伐珍貴樹木,同時觸犯刑法第344條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第345條規定的盜伐林木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將國家、集體、他人所有並已經伐倒的樹木竊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後、自留地種植的零星樹木,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四)不構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據《刑法》第345條規定,構成盜伐林木罪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應當具備盜伐行為;行為對象應當是森林或者林木;達到了數量較大的標準。缺乏其中任何一個基本條件,一般情況下不能構成本罪。比如獲得林木採伐許可,並在規定的地點採伐林木的行為;或者雖然擅自砍伐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但沒有達到數量較大標準的,一般不宜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按照規定,對嚴重的盜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時應適用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以盜竊罪論處;對不符合盜伐林木罪數量條件但達到盜竊罪數額標準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對於盜伐枯死林木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盜伐林木的行為能夠轉化為搶劫罪。
-
非法經營會構成犯罪嗎
非法經營是否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為,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法律依據:《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
-
孕婦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歷來我國《刑法》中孕婦犯罪都是給予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但這是不是意味着孕婦犯罪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呢?顯然不是這樣的,那到底要是出現孕婦犯罪的情況,此時應該怎麼處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做詳細解答。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懷孕並不是免死金牌!孕婦犯罪也需要承擔相應...
-
在我國關於非法集資代辦員怎麼辦
為了能夠讓我國的市場經濟保持當前持續健康的發展狀態,所以經一系列調控措施的出台以後有部分行業的資金是屬於比較吃緊的狀態。但是,相應資金鍊的斷裂也不應該成為企業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正當藉口的。其中,大多數非法集資案件當中都有代辦員,對人們所關注的非法...
-
競合犯和吸收犯的區別包括什麼?
1、數行為觸犯的罪名的性質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行為觸犯多個罪名,行為所觸犯的數個罪名均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為,即行為所觸犯的各犯罪構成之間應無重合之關係。牽連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質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質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