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盜掘古人類化石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中國對盜掘古人類化石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於;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的構成
(一)罪體
行為 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行為是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這裏的盜掘,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祕密挖掘。
客體 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的客體是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這裏的古人類化石,是指距今一萬年以前的石化了的古人類遺骸或者遺蹟,包括直立人,早期、晚期智人的遺骸等。古脊椎動物化石,是指距今一萬年以前石化了的古脊椎動物的遺骸或者遺蹟。
(二)罪責
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而有意進行盜掘的主觀心理狀態。
歷史文物是我國歷史的結晶,應當在國家相關部門的保護下進行挖掘開發和研究,以便更好的得到保護和研究我國古代歷史。私人不能進行挖掘,否則是違法行為。
-
競合犯和吸收犯的區別包括什麼?
1、數行為觸犯的罪名的性質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行為觸犯多個罪名,行為所觸犯的數個罪名均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為,即行為所觸犯的各犯罪構成之間應無重合之關係。牽連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質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質相同的...
-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
-
玩怱職守罪有沒有追訴時效
有追訴時效。犯罪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
-
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
一、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入室盜竊和盜竊是有區別的。入室盜竊是盜竊的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為,但是入室盜竊也構成盜竊罪。入室盜竊屬於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為,那麼一律認定為盜竊罪,所以是並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