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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與非罪是怎麼區分的

交通肇事罪與非罪是怎麼區分的

現實中,有一些行為可能屬於違法行為,但要是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則就會被認定構成犯罪,此後對行為人的處罰自然也是刑事方面的,這是比較嚴重的處罰。而對於交通肇事來講,也是需要仔細區分罪與非罪。那麼交通肇事罪與非罪是怎麼區分的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説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徵。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主體:一般主體 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繫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為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客觀方面: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交通肇事罪與非罪是怎麼區分的

區分交通肇事罪的罪與非罪應着重把握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要看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失。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則不存在罪過,因而不能認定是犯罪。

二是要看行為人有無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後果。行為人必須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後果,且對該後果負責的條件下,才能構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某種危害結果,但既沒有違法交通管理法規,主觀上也不具有過失,則應當屬於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實踐中,無論是交通事故還是交通肇事,要想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則需要達到了規定的程度、標準才行,這恰好也就是對交通肇事罪與非罪進行區分的關鍵。如果不能認定構成犯罪,自然就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此時給予的處罰也是交通行政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