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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不負刑事責任

什麼情況不負刑事責任
一.根據刑訴法第1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中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六十二條
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處理;發現犯罪事實並非犯罪嫌疑人所為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並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應當撤銷逮捕決定,通知公安機關立即釋放。
標籤:刑事責任 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