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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槍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怎麼量刑處罰

非法持有槍支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同時,法律規定只要是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構成該罪。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注意非法持有槍支罪立案標準的內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解答吧。

非法持有槍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怎麼量刑處罰

一、非法持有槍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條中的規定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本條規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

"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後,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二、非法持有槍支罪怎麼量刑處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或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1支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2支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為有期徒刑二年;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20發以上30發以下的,為管制刑;30發以上40發以下的,為拘役刑;40發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100發,每增加3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四)非法持有、私藏氣槍鉛彈1000發以上1500發以下的,為管制刑;1500發以上2000發以下的,為拘役刑;2000發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5000發,每增加15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五)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軍用子彈200發以上300發以下的,為管制刑;300發以上400發以下的,為拘役刑;400發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1000發,每增加3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六)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1枚的,為有期徒刑一年;2枚的,為有期徒刑二年;

(七)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雖未達到以上起點,但造成人員傷亡的,傷1人,為有期徒刑六個月,輕傷增加2人或重傷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個月;死亡1人,為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數罪併罰的除外)。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或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2支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5支,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a加1支,刑期增加六個月;

(三)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3枚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枚,刑期增加一年;

(四)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100發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五)非法持有、私藏氣槍鉛彈5000發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5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六)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軍用子彈1000發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以上就是對非法持有槍支罪立案標準以及量刑標準的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實踐中,一般只有那些具備配置槍支資格的人才能持有槍支,否則的話就會構成此罪。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