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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罪自首怎麼判判定處罰

傳銷罪自首怎麼判判定處罰

隨着網絡的不斷髮展,信息的更新速度越來越快,運用網絡違法犯罪的花樣也越來越多。雖然人們辨別信息的能力提高了,但是仍然會有一部分人上當受騙。比如網上載銷,很多人在加入的時候並不清楚這是一個違反的傳銷組織,因此發現後會及時自首。那麼,傳銷罪自首怎麼判罪呢?

一、傳銷案投案自首怎麼量刑

1、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2、根據刑法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3、如果只是主動投案,沒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此不是自首;其中,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主動投案,説明了你的犯罪認罪態度好,是可以從寬的:相關規定如下:

4、《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5、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6、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刑法條文

1、(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的處罰小編已經為您解答。如果是矇騙進行傳銷活動甚至是組織內的普通傳銷人員是受害者都不會判定為違法行為,如管理結成的領導者犯罪後自首,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首的態度,即對自身及組織犯罪行為的真實敍述;一般這種情況會根據刑法規定適當的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