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繼續犯訴訟時效怎麼規定的?

一、繼續犯訴訟時效怎麼規定的?

繼續犯訴訟時效怎麼規定的?

《刑法》第89條第1款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根據刑法的這一規定,對繼續犯犯罪行為的追訴與一般犯罪的追訴在時效上是有明顯區別的,一般犯罪是從犯罪之日起計算,而繼續犯則是從犯罪終了之日起計算。從刑法關於繼續犯追訴時效的規定可以看出,繼續犯無論繼續的時間多久,只要犯罪處於繼續狀態沒有結束,整個犯罪時間就沒有完結,從開始到結束的犯罪時間都是一個犯罪,按照一罪處理,這就是法律規定繼續犯按照一罪論處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二、繼續犯有什麼特徵?

繼續犯,又稱持續犯,是指行為從着手實行到由於某種原因終止以前,一直處於持續狀態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繼續犯。

認定繼續犯可以根據其特徵:

1.繼續犯表現為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同時繼續。而狀態犯表現為不法狀態的繼續,例如盜竊罪。

2.繼續犯必須是犯罪行為在一定時間內(成立繼續犯所需的時間內)不間斷地持續存在。

3.繼續犯必須是一個行為侵犯了同一具體的法益,即犯罪行為自始至終都針對同一對象、侵犯同一法益。

4.繼續犯必須出於一個罪過(一個故意)。

繼續犯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從開始到結束一直處於一個持續的狀態。繼續犯必須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主觀故意的一個犯罪行為,侵害了同一具體的客體。繼續犯的犯罪狀態與不法狀態應該同時存在,同時持續。

標籤: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