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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遭遇非法集資怎麼辦?

當遭遇非法集資怎麼辦?

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非法的現象是十分常見的,且方式呈現出多樣化的形式,故而導致公眾防不勝防,依舊有很多因他人或者企業的行為遭受侵害的現象出現。由於不少朋友之前沒有遇到過此類情形,故而不知道當遭遇非法集資怎麼辦,所以本站小編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

一、什麼非法集資

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行為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危及社會穩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擊。對於某些危害較大的非法集資行為,依靠讓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手段來規制是不夠的,而必須用刑事的手段來予以打擊。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二、當遭遇非法集資怎麼辦

(一)在刑事判決書中直接判決賠償。《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但因法院在處理李某的刑事案件時,沒有對小王的損失一併處理,決定了雖有此規定但現在已無法通過該途徑實現權利。

(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已將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限定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小王的損失並非因人身侵害或毀壞財物所造成,故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然後交由公安機關偵查。對於那些公安機關已經偵破,且追繳回集資款的現象,可以選擇接受刑事判決書的賠償,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標籤:非法 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