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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出走不看孩子算遺棄罪嗎?

夫妻吵架出走不看孩子算遺棄罪嗎?

按照法律規定,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如果父母採取惡劣的方式拋棄孩子,給孩子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的話,就可能構成遺棄罪。日常生活中,經常有的夫妻因為吵架,而大打出手,並離家出走而不照顧孩子。那麼夫妻吵架出走不看孩子算遺棄罪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夫妻吵架出走不看孩子算遺棄罪嗎?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説,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總之,遺棄者都是出於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

二、關於遺棄罪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未成年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或者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見,父母拋棄孩子不管是否構成遺棄罪,主要參考依據是情節是否嚴重。這麼一來,大家應該對夫妻吵架出走不看孩子算遺棄罪嗎這個問題有了心中答案。像這樣吵架而不管孩子的情況,情節談不上嚴重,一般不會構成遺棄罪。但是如果雙方父母都不管孩子,導致其發生人身傷亡的,則有可能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