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有哪些新特徵增加的?
我國公安機關大力打擊非法集資已卓有成效。但隨着經濟發展、經營類目變多,除假冒銀行、融資性擔保、境外投資、回購收藏品等傳統非法集資手段,近年又新增了其他種類的騙局,擴大了受害者的年齡範圍。其中部分騙局中老年人分辨不清故受害者居多。來看下非法集資有哪些新特徵增加:
一、以“辦理養老保險”名義實施犯罪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員
宣稱能“違規”為未到退休年齡的老年人辦理正式退休,並按月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在收取受害者兩至三萬元不等的好處費後,他們組織受害羣眾在租賃場地登記並採集指紋,造成補辦手續的假象。犯罪分子隨後即以受害者名義辦理銀行卡,存入當月的“退休金”中,進一步騙取被害人的個人信息和信任,以詐騙更多受害人的資產。此騙局受騙對象主要是判斷力不夠的老年人。
二、以家庭“分時度假”名義欺騙受害者
一些假日俱樂部、旅遊公司宣稱在全國各旅遊景點發展了幾百家度假加盟酒店和度假村,假借“國際分時度假組織”之名,精心設置騙局,誘騙受害者簽訂格式合同,購買其五年至三十年不等的“分時度假”房屋居住權證、度假酒店權益和會員卡,此情況較為突出。
三、“一元租車”形式存在
所謂“一元租車”是指租賃公司向汽車銷售公司租用汽車,再以每天一元錢的價格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需交納欲租車輛價格兩倍以上的車款作保證,並負責辦理汽車牌照和必要的車輛保險。一年後,由承租方歸還租車,租賃公司退還其保證金。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這些租賃公司均依託汽車銷售公司,自身並無經濟實力,其所出租車輛的所有權均系汽車銷售公司,一旦租賃公司資金鍊斷裂或發生攜款潛逃情況,保證金即出現兑付風險,承租方將會面臨保證金、汽車錢物兩空的局面。一旦受騙,風險巨大。
四、以“民間期貨交易”為名集資詐騙
近日,一種以“民間期貨交易”為名的新型集資詐騙形式悄然興起。犯罪分子以香煙作為標的物,重複多次“銷售”給不同投資者,誘惑羣眾投資。投資者以實時市場價格在犯罪分子處購買香煙,但並不取走所購物,犯罪分子僅手寫認購憑條作為交易依據,並聲稱投資人可在任何時候以當時的市場價格兑現交易物款。但當部分受害羣眾欲兑回香煙款時,發現犯罪分子早已攜款潛逃。
五、假借P2P網絡借貸名義非法集資
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台,以高利為誘餌,採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佈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然後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中老年人時間充裕,對於網絡信息不熟悉不敏感,且已經積累一定養老資產,熱衷於建立自己生活上的保障,他們往往是非法集資犯罪者行騙的對象。他們極有可能被保險和度假相關的假象迷惑,部分愛好收藏的老年人則容易財物兩空。而年輕人工作、做生意週轉資金時容易被期貨、網絡借貸引誘受騙。非法集資有哪些新特徵的騙局存在?若發現自己蒙受損失後一定要找365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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