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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借款詐騙罪如何判?

法律規定借款詐騙罪如何判?

一、法律規定借款詐騙罪如何判?

法律規定借款詐騙罪將會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的處罰,這會結合詐騙的數額來進行確定刑期;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借款與詐騙的區別有哪些

(一)行為人的主觀意圖不同;

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詐騙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而正常的借貸人在借款時卻具有歸還的意思,往往只是因為客觀原因造成債務不能及時歸還。

(二)行為人採取的方式不同;

詐騙人在借款時都會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而正常借貸中,借款人往往會如實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採用欺騙的方法。

(三)行為人對借款的態度不同;

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滅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而民間借貸中,借款人本身具有歸還借款的能力,或者將借款用於可產生合法收益的途徑,以保障歸還借款。

三、借款式詐騙的情形有哪些

1、借款人主觀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借款人在借錢的時候,就已經準備不履行還款義務。借款人只是以“借錢”為掩護,實則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一般的正常的借款人有還款的意圖,但是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沒能履行義務,僅僅是延遲履行,並不能構成犯罪

2、借款人在借款的時候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誤認為借款人有能力歸還。比如,虛構公司或者個人財務狀況、虛構借款是為了某種投資等。一般的合法借貸,都不會對出借人隱瞞自己的財務狀況,告知其借款的用途。

詐騙他人的財產肯定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因為不管是任何人的財產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在詐騙他人財產的情況之下,將會按照《刑法》第266條當中所規定的詐騙罪對此判處有期徒刑,至於具體的量刑幅度,應當結合詐騙的金額大小來進行不同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