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判處拘役會留案底嗎
一、依法判處拘役會留案底嗎
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中一種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
拘役是一種刑罰方法,是刑事犯罪後給予的刑事制裁,是會留案底的。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
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隨人們一生的,是不會消除的。
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
二、未成年拘役會有案底嗎
有,但是現在單位查詢不到,因為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所以,只要是刑事處罰,都會留有記錄,也就是案底,那麼未成年被拘役同樣也會留有案底,但是因為是未成年人,對這個案底要進行封存,一般單位和個人是查不到的,對以後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不會有影響。
被判拘役,是會留下案底的,且無法取消。因為拘役是屬於構成刑事犯罪後所被判處的一種刑罰,而刑事犯罪記錄會被記入公民的個人檔案中。拘役是對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後所給刑事處罰,會留案底,而被載入檔案的犯罪記錄一般在公安機關所保存,終身都不能取消。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執行期間,刑法還規定準許其每月回家與親人團聚一至二天,除讓其深刻體會自由與親情的可貴、從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覺性外,還體現出刑法的人性和廣泛的社會監督作用。
-
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
-
網絡賭博的犯罪地的確定方法是怎樣規定的
一、網絡賭博的犯罪地的確定方法是怎樣規定的網絡賭博犯罪地的確定方法如下:1、根據網址確定犯罪管轄;2、根據被發現侵權內容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確定管轄權。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
-
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
一、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可以,但要證據。先要固定相關證據,根據證據的效力。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3種方式。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異性,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
-
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一、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一定的。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1、主體方面:行為人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2、主觀方面:行為人存在故意或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