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罪併罰中的限制加重是指什麼
一、數罪併罰中的限制加重是指什麼
對數罪分別定罪量刑後,以其中最重的罪之最重刑罰為基礎,同時考慮其他罪所判處的的刑罰的情況,再加重一定的刑罰作為執行的刑罰;或者在總和刑期以下,數罪中最高刑期限以上,決定執行的刑期,並規定執行刑期的最高限度。
二、數罪併罰原則的種類?
主要可歸納為如下四種:
(1)並罰原則,亦稱相加原則、累加原則或合併原則等,是指將一人所犯數罪分別宣告的各罪刑罰絕對相加、合併執行的合併處罰規則。
(2)吸收原則,是指對一人所犯數罪採用重罪吸收輕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輕罪刑的合併處罰規則。換言之,它是由一人所犯數罪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吸收其它較輕的罪,或者由最重宣告刑吸收其它較輕的宣告刑,僅以最重罪的宣告刑或者已宣告的最重刑罰作為執行刑罰的合併處罰規則。
(3)限制加重原則,亦稱限制併科原則,是指以一人所犯數罪中應當判處或已判處的最重刑罰為基礎,再在一定限度之內對其予以加重作為執行刑罰的合併處罰規則。
(4)折衷原則,亦稱混合原則,是指對一人所犯數罪的合併處罰不單純採用併科原則、吸收原則或限制加重原則,而是根據法定的刑罰性質及特點兼採併科原則、吸收原則或限制加重原則,以分別適用於不同刑種和宣告刑結構的合併處罰規則。換言之,它是指以上述一種原則為主、他種原則為輔,將其分別適用於不同刑種或刑罰結構的數罪合併處罰方法。
鑑於上述並罰、吸收、限制加重這三種原則各有得失、難以概全,目前除極少數國家單純採用某一種原則外,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採用折衷的原則。
對於犯有多個違法行為的人來説,在對其所犯的罪行定罪之後,或根據其所犯罪行的具體情況,選擇最危害社會,或者是對他人以及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件進行加中處罰。其存在的目的在於為了建設更加美好和諧的社會。
-
關押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麼?
一、關押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關押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經家屬申請或代理律師申請,公安機關批准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必須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
-
貸款詐騙罪的概念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失火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一、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
-
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