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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淫穢物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走私淫穢物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淫穢物品,是指淫穢的影片、錄像帶、圖片、書刊,以及通過文字、聲音、形象等形式表現淫穢內容的影碟、音碟、電子出版物等物品。走私這一類物品,情節嚴重的就構成走私淫穢物品罪。那麼在觸犯了此罪的情況下,法律中規定的走私淫穢物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走私淫穢物品罪

走私淫穢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犯罪的構成要件來看,成立走私淫穢物品罪需滿足以下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淫穢物品,所謂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均可構成犯罪,依本條第2款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屬故意犯罪,而且必須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所謂以牟利為目的,是指行為人走私淫穢物品是為了出賣、出租、放映或通過其他方式而獲取錢財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所謂以傳播為目的,是指行為人走私淫穢物品不僅是為了自用而是意圖在社會上進行擴散。行為人牟利或者傳播的目的是否實現,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如果行為人確實沒有牟利或者傳播的目的,為個人使用,夾帶少量淫穢物品出入境,即使其走私淫穢物品出於故意,也不構成本罪。

二、走私淫穢物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152條第1款的規定: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走私淫穢物品達到下列數量之一的,屬於走私淫穢物品罪“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走私淫穢錄像帶、影碟五十盤(張)以上至一百盤(張)的;

(二)走私淫穢錄音帶、音碟一百盤(張)以上至二百盤(張)的;

(三)走私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副(冊)以上至二百副(冊)的;

(四)走私淫穢照片、畫片五百張以上至一千張的;

(五)走私其他淫穢物品相當於上述數量的。

走私淫穢物品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最高數量以上不滿最高數量五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淫穢物品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最高數量五倍以上,或者雖不滿最高數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種車進行走私等嚴重情節的,屬於走私淫穢物品罪情節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走私非淫穢的影片、影碟、錄像帶、錄音帶、音碟、圖片、書刊、電子出版物等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不管是對怎樣的犯罪進行處罰,此時都是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做出的。而刑法對走私淫穢物品罪規定了三個檔次的量刑幅度,在司法實踐中要區別不同情節,正確適用。當然,如果走私淫穢物品的行為很嚴重的話,那此時最高可以對行為人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