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不構成犯罪的該怎麼處罰
一、放火不構成犯罪的該怎麼處罰?
造成火災事故,不構成犯罪的,根據事故原因與責任認定,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
火災的發生雖與行為人的過失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但由於及時撲滅而沒有產生危害後果,或者造成的損失輕微的,也不構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或者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
二、放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立案追究。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國家林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三、怎樣認定放火罪既遂?
一般放火行為,是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因此,它們的根本區別,不在於是否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而在於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後者不危害公共安全。從理論上説,界限不難區分。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處理具體放火案件時,對於某種放火行為是一般放火行為,還是構成放火罪,有時發生意見分歧。
放火犯通常以燒燬目的物為犯罪目的。但是,判斷放火罪的既遂與未遂,不應以犯罪目的是否達到為標準,而應以行為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構成要件為標準。
以放火的方式燒燬公共和他人的財物,給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和人員傷亡,那麼就構成了放火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放火沒有造成巨大損失,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同時火勢及時的控制住沒有在大範圍的擴散,那麼就不構成放火罪,雖然不構成犯罪也是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的。
-
有期徒刑最短是多長
三種情況: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
-
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失火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一、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
-
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
-
進看守所一般幾天取保候審
一、進看守所一般幾天取保候審取保候審跟送進看守所的時間長短沒有必然聯繫,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視情節而定,情節越嚴重的越難取得取保候審,但是對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審,一般為遞交申請3日內作出答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