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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詐騙2萬隻判一年對嗎

一、因詐騙2萬隻判一年對嗎?

因詐騙2萬隻判一年對嗎

1、根據我國《刑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詐騙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來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行為人詐騙兩萬,屬於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行為人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行為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主動退還還會被判刑嗎?

1、詐騙2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範疇,如果全部退贓、退賠是在宣判前,可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罪它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因此在判決之前會通過詐騙數額的量是否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及數額特別巨大來判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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