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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銷售偽劣農藥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般銷售偽劣農藥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一般銷售偽劣農藥罪是怎麼處罰的?

依其情節分別承擔以下刑事責任:

1、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據土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與破壞生產經營罪的界限

認定本罪要注意與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區別。其主要是:

(1)本罪一般是出於非法牟利的目的,後罪則是出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

(2)本罪在客觀方面一現為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並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行為與結果之間並非直接相連,而是通過消費者購買並使用了所生產、銷售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後才發生危害結果的。生產、銷售的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而後罪則是採用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等直接方法破壞生產經營,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直接相連,沒有被害人從中介人這一因素;

(3)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對象具有不特定性,後罪的客體則是某一單位的生產經營,對象具有特定性;

(4)本罪的主體不僅限於自然人,而且還包括單位;而後罪的主體則只有自然人才能構成。

銷售偽劣農藥罪於破壞生產經營罪在主觀目的以及客觀方面都是不同的,一般銷售偽劣農藥罪,在主觀上是出於非法牟利的目的,而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出於報復或者是其他個人目的,對於銷售偽劣農藥罪的量刑最高可以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