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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的常見情形有哪些?

定罪量刑的常見情形有哪些?

定罪是對行為進行定性,而量刑是在定罪正確的基礎之上進行的,是刑事責任的一種結果。量刑的情形一共有24種,分為法定量刑情節以及酌定量刑情節。那麼定罪量刑的常見情形有哪些?小編將會在本文中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常見的十三種法定量刑情節

1、限制責任能力的人犯罪的,綜合考慮行為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的缺陷程度、與犯罪發生的因果關係、實際危害後果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行為人本身的生理缺陷與犯罪之間的關係、行為人的一貫表現等情況,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3、防衞過當或者緊急避險過當構成犯罪的,應當減輕、免除處罰。

4、預備犯,應當綜合考慮預備實施犯罪的性質、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危害、預備的程度、為進一步實施犯罪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免除處罰。

5、未遂犯,應當綜合考慮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結果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

6、中止犯,應當綜合考慮行為的實行程度、實際造成的危害後果、泛起犯罪的原因等情況,沒有造成危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7、共同犯罪,應當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直接實施犯罪行為等情況,一般情況下,為直接實施犯罪行為的要輕於直接實施了犯罪行為的;為直接造成危害後果的要輕於直接造成危害後果的。

8、從犯,應當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9、脅從犯,根據犯罪的性質、被脅迫的程度、在犯罪中的作用等情況,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免除處罰。

10、教唆犯,應當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處罰。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被教唆的人為犯教唆之罪的,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11、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後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後或赦免以後至再犯的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後罪罪行的輕重等情況,確定從重處罰的幅度,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12、自首,應當綜合考慮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1)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

(2)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

(3)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其送去投案

(4)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罪行構成自首

(5)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已掌握的罪行屬不同罪行,以自首論

13、立功,應當綜合考慮立功的大小、次數、內容、來源、效果以及所犯罪行的輕重等情況。一般立功,可以從輕、減輕處罰;重大立功,可以減輕、免除處罰。

二、常見的十一種酌定量刑情節

1、坦白,被採取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和已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可以從寬處罰。

2、自認,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及悔罪表現從寬處罰。

3、被害人過錯,被害人有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的,綜合考慮案發的原因、被告人的一貫表現、被害人的過錯程度等情況,可以從輕處罰。

4、單純財產型犯罪中積極退贓、退賠的,應當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的主動性及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確定從寬處罰的程度。

5、人身損害型犯罪中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被害人或其家屬的諒解程度等情況,確定從輕處罰的幅度。

6、諒解,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的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罪行輕重、諒解的原因及認罪悔罪的程度等情況,確定從輕處罰的幅度。

7、老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犯罪原因、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況,確定從寬處罰的幅度。

8、前科,應當綜合考慮前科劣跡的性質、時間間隔長短、次數、處罰輕重等情況,確定增加處罰的幅度。

9、黑社會性質犯罪、惡勢力犯罪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增加處罰的幅度。

10、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確定增加處罰的幅度。

11、重大自然災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犯罪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增加處罰的幅度。

以上,就是對於定罪量刑的常見情形有哪些的全部解答。上述的量刑情節是法官在量刑時經常會考慮的,所以應該對以上的量刑情節進行理解和掌握,同時律師也應該儘量從以上的情節中尋找突破點,以此來把握案件的實際要點。

標籤:量刑 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