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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虛假廣告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構成虛假廣告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一、構成虛假廣告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虛假廣告罪既遂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虛假廣告罪與詐騙罪之間的界限是什麼

正確區分虛假廣告罪與詐騙罪的界限。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存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虛假廣告罪與詐騙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一是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廣告市場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後者則是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二是客觀方面不同。前者是採用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特定手段,而後者則是採用隱瞞真相和虛構事實的欺騙方法;三是犯罪主體不同。前者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而後者則是一般主體。

三、虛假廣告有哪些?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廣告具有宣傳作用,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宣傳內容必須是真實的。廣告主或廣告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廣告形式對於所售產品或所提供的服務進行虛假宣傳的,達到情節嚴重程度的,將會按照《刑法》第222條當中的規定,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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