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摔倒受傷構成故意傷害嗎
一、互毆摔倒受傷構成故意傷害嗎?
互毆摔倒受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故意傷害的認定標準是: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二、故意傷害案件中民事賠償爭議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故意傷害涉嫌犯罪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像是互毆摔倒受傷的這種情形,其實也要根據雙方打架鬥毆的具體原因分析,如果雙方都有錯且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也可以自行和解,已經報案的,經雙方同意的,公安部門也可以調解處理,不一定先動手打人的一方就要承擔全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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