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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行為搶劫故意傷害怎麼處罰?

先前行為搶劫故意傷害怎麼處罰?

一、先前行為搶劫故意傷害怎麼處罰?

搶劫故意傷害就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搶劫過程中,至被害人輕傷的,構成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九)應屬搶劫即遂

(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意見》

(十一)第十條的規定:“搶劫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既侵犯財產權利又侵犯人身權利,具備劫取財物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後果兩者之一的,均屬搶劫既遂;既未劫取財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後果的,屬搶劫未遂。”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但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二、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也稱作雙重客體,即搶劫罪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同時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甚至造成被侵害分人身傷亡。雖然它使用的手段,也在客觀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但是因為它最終目的是為了搶劫財物,所以法律上把它最終歸入侵犯財產罪之中。

2、搶劫罪在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加害人必須具備對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等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是否搶劫到財物,是確定既途未遂之根據,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搶劫罪行發生了嚴重情節,特別是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無論搶到財物與否,都是既遂。由於搶劫罪是當場劫取財物,所以,被搶劫的財物限於動產,非法侵佔不動產的不屬於搶劫罪。如果把不動產的一部分強行分離變成動產而搶走的,應定搶劫罪。

3、搶劫罪在犯罪構成的主觀方面,要求本罪只能是直接故意構成,故意的內容必須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如果只是搶回自己被騙取或者賭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則不構成搶劫罪。

4、搶劫罪犯罪構成的主體要件,要求犯罪主體是必須是年滿十四周歲的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搶劫造成他人傷害的,那麼同樣會按搶劫罪來進行處罪,對於處罰的標準就要看受害方實際財產損失,以及還有實際的受傷情形,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會承擔起所有的責任,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就會做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