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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刑事拘留37天會判刑嗎?

打架刑事拘留37天會判刑嗎?

一、打架刑事拘留37天會判刑嗎?

1、拘留37天后並不是必須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措施,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察院移交案件,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認為不構成犯罪的,退回偵查機關,此時就將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判決是否構成犯罪。

2、37天刑事拘留期滿後,有兩種可能:一是無罪釋放;一是批准逮捕,待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不會在刑事拘留期滿後直接判刑;就是從檢察院提起公訴到法院宣判,一般還要一個多月或兩個多月甚至更長,這要看案情的複雜程度。

二、哪些情形出現後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

1、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情形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2、拘留的時候需要出示拘留證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打架鬥毆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當中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性措施,並不意味着只要存在這種強制性措施,就一定會被判刑。是否能夠構成犯罪行為應當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在人民法院沒有定罪之前,任何犯罪嫌疑人都不能夠被判定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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