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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100萬判幾年,有何規定

行賄100萬判幾年?有何規定?

我們國家對於收受賄賂方面的規定是相當嚴格,我們國家近些年對這方面的問題查的也是很嚴格的。我們大家都知道如果我們收了賄賂國家肯定是有相應的處罰的,因為這是對別的人民不公平的表現。那麼行賄100萬判幾年?

行賄100萬判幾年?有何規定?

1《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給予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以財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3《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罰】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對單位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照以上法條,行賄分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等多種罪名,現就針對行賄罪的量刑進行回答。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一)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根據以上司法解釋,行為100萬元已經達到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情節特別嚴重,可能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對於收取賄賂我們國家是要處罰,在行賄也是需要處罰的。對於行賄100萬判幾年我們國家是有着相關的行賄標準處罰的。對於行賄100萬其實已經達到了我們國家規定的情節相當嚴重的了,一般情況下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或者無期的徒刑,同時沒收財產。

標籤:萬判 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