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被監視居住有人守着嗎?

被監視居住有人守着嗎?

一、被監視居住有人守着嗎?

有時有人守着,有時沒有,可以隨時抽查。監視居住由轄區公安機構執行。

監視居住期間未經執行機構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未經執行機構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構保存。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一般情況下監視居住有人看管。監視居住是相對比較輕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監視居住是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為了嚴格監督被監視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規定,《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執行機構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視。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二、監視居住由哪個機構執行?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構執行。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構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監視居住指定的居所應當符合三個條件:第一,具備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條件;第二,便於監視、管理;第三,能夠保證辦案安全。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監獄等羈押、監管場所以及留置室、訊問室等專門的辦案場所、辦公區域執行。

監視居住既可以蹲守,又可以隨時抽查,一般情況下,監視居住的執行機構是公安機構,但如果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就會由國家安全機構來執行,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被監視的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間,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規定。

標籤: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