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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判拘役也要罰金嗎?

一、當事人判拘役也要罰金嗎?

當事人判拘役也要罰金嗎?

需要。1、判決書判處罰金的,應當繳納。對於被告人無力承擔的,可以申請法院延期或者減免。對於拒不繳納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並可終生追繳。

2、不繳納罰金,不能作為從輕或者減輕情節取得刑事責任的目的,同時也可能會影響服刑人員在監獄減刑。

3、罰金是刑事處罰的內容,應當由罪犯繳納。如果罪犯有家庭財產應當繳納,如果罪犯個人沒有財產其他親屬沒有繳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拘留與拘役、罰金與罰款的區別

罰款和罰金都是國家機關強制違法行為者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現金的處罰方法,但兩者存在以下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而罰金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款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分子,而罰金則適用於違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三、罰金刑的特徵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三)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四)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判處拘役和判處罰金是不衝突的,判處拘役的同時也可以判處罰金,罰金是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罰款和罰金都是國家機關強制違法行為者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現金的處罰方法。

標籤:罰金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