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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什麼意思,該如何減刑

有期徒刑是什麼意思,該如何減刑

不少刑事案件中,法官在審結完畢做最後處罰的時候,往往是根據犯罪分子的實際情節進行的,而一般情況下判處有期徒刑的情況是比較多的。那麼你是否知道什麼是有期徒刑呢?關於有期徒刑是什麼意思的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同時為您解答有期徒刑該如何減刑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有期徒刑是什麼意思

有期徒刑,刑罰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的刑罰。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二、有期徒刑如何減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犯的減刑,與死緩犯、有期徒刑長刑犯的減刑相照應,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重新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3、刑法關於無期徒刑犯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的規定,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三、有期徒刑怎麼執行

我國刑法對有期徒刑的執行場所和執行方式有明確規定。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其他執行場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經過小編在上文的講解後,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知道有期徒刑是什麼意思了吧。不得不説有期徒刑是現如今使用的比較多的一種處罰,但法官在量刑的時候必須要根據法律規定作出,否則的話對犯罪分子的利益就會造成損害。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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