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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執行機關有哪些,該怎麼減刑?

有期徒刑執行機關有哪些,該怎麼減刑?

有期徒刑顧名思義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剝奪了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也就是説要關押犯罪分子一定時間。那麼需要在哪裏關押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呢?換句話説,有期徒刑執行機關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執行機關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以假釋。

二、有期徒刑怎樣減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犯的減刑,與死緩犯、有期徒刑長刑犯的減刑相照應,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重新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3、刑法關於無期徒刑犯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的規定,應當自無期徒 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4、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對有期徒刑執行機關的詳細內容,根據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有期徒刑的執行機關一般是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但如果剩餘的執行期限低於三個月的話,則也可以由看守所代為執行。本站小編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