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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打架鬥毆案底能消嗎?

當事人打架鬥毆案底能消嗎?

一、當事人打架鬥毆案底能消嗎?

不可以消除案底,打架情節輕微的受到的是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就是刑事處罰,通常所説的案底也就是刑事處罰記錄。不管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派出所的處理記錄都要存檔,不可以消除。所謂案底,就是公安機關在辦理完刑事,或者行政案件所保留的處罰卷宗。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傷人怎樣判刑,打架傷人怎麼處罰

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都是不能消除案底的,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記錄,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