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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每個月可以見家人嗎?

判拘役每個月可以見家人嗎?

一、判拘役每個月可以見家人嗎?

可以,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回家的時間計算入拘役的刑期。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拘役的人在法院作出判決並生效前親屬一般是不容許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版人(被告人)的,可以委託律師會見。案子判決後可以根據規定探視。

如果嫌疑人被判處拘役,大部分情況下是會被送往看守所執行刑罰的。家人一般情況下可以去探望,但不同的看守所有不同的規定。比如有的看守所判決當天就可以去探望,而有些看守所則規定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後,才可探視。所以,被判處拘役後,家屬想要探望的,最好事先通過電話等方式和看守所進行溝通,免得到時候因為手續沒辦全不能探望,白跑一趟。

拘役是屬於刑事處罰的一種較輕刑罰,刑事處罰分為主刑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緩刑等,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刑法》第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過行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拘役期間如何探視?

1、一般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可以探視。但是現在普遍也允許罪犯的朋友也進行探監。

2、不同地方看守所的探視規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每週設定一個探視日,除了該日可探視外,其餘時間均不可探視,有的是每週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探視日,建議提前電話與執行拘役的看守聯繫,諮詢當地看守所對家屬探視是如何規定的。

3、探視在押人員時,要帶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本,以及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4、到了監獄,應到專門科室辦理接見手續,一般一次會見時間只有30分鐘。(不同監獄可能會有一定區別)。

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屬於我國的刑事處罰中的一種,一般來説,拘役的強度,是介於管制和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其他刑事處罰之間的,犯罪行為人在被執行拘役的期間,也是可以申請回家居住一至兩天,但是需要由執行機關批准。

標籤:家人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