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偵大隊破獲扒竊案後多久移送檢察院?

一、刑偵大隊破獲扒竊案後多久移送檢察院?

刑偵大隊破獲扒竊案後多久移送檢察院?

最短時間為2個月,最長為15個半月。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構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案情複雜的,經過批准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構偵查完畢後,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

盜竊案件如果已經逮捕的話,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時間一到沒有特殊情況應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具體請看以下法律規定。

失竊手機,由公安機構負責立案偵查,偵查完畢後會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扒竊的處罰是怎樣的?

扒竊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是沒收財產。扒竊的具體量刑要根據犯罪情節來確定。

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一)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户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二)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三)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多次盜竊,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盜竊數額確定量刑起點,盜竊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盜竊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刑偵大隊破獲扒竊案後需要兩個月移送檢察院,盜竊罪的具體證據能夠證實盜竊罪犯罪事實,法律上對於盜竊罪的證據,從數量和質量方面提出了要求,只要符合盜竊罪證據標準的,都可以按照盜竊罪進行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