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人致重傷怎麼判
看具體情況定,已滿十四周歲,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十四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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