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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6萬以下不立案怎麼辦

職務侵佔6萬以下不立案怎麼辦

一、職務侵佔6萬以下不立案怎麼辦

職務侵佔金額不到六萬元的,不構成犯罪,但行為人應當退還侵佔的財物,拒絕退還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公司有規章制度的,還可以按照公司規定處理。

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故對於前期已經被立案追訴的職務犯罪案件,若金額尚未達到6萬元的追訴標準,律師可以及時提出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作出無罪判決的意見。

二、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佔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佔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佔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佔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佔的款項用於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職務侵佔指的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的財物挪為自己使用,對於這種行為,首先要看所侵佔的金額是否達到立案的標準,只有達到標準才可以立案處理,如果沒有達到立案標準,對方又拒絕退還所侵佔的款項,那麼可以起訴處理。職務侵佔罪的量刑,一般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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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立案 職務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