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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刑拘了怎麼辦

一、家人被刑拘了怎麼辦?

家人被刑拘了怎麼辦

首先遇到家人被警方帶走拘留時,一定不要慌張,可以先調查清楚是什麼原因導致的被調查,然後再想辦法讓人出來。

常見的拘留形式主要有三種: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按照法律規定都是暫時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1、行政拘留

行政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處罰,也稱為治安拘留,一般拘留時間短。適用的法律依據通常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的行政法律法規

行政拘留具有一定的處罰性質。

2、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逮捕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為了防止他們逃跑、自殺、毀滅證據或者行兇報復等行為時,做出的臨時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適用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刑事拘留不具有任何處罰的性質,但拘留期間可折抵相應的刑期。

3、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對妨礙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秩序的行為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司法拘留既是訴訟強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處罰性質。

其中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權利由公安機關行使,而司法拘留的決定權屬於人民法院。所以,若家人被拘留,家屬應該及時委託律師會見了解案情進行處理,按照拘留的性質,到相關的拘留單位瞭解情況,辦手續即可。

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一般在15天以下,具體拘留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刑事拘留一般是10~14日,最長為37日,拘留期間主要是為了調查取證。

二、家人被刑拘可以探視嗎?

如果是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

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

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已經作出並執行的,家屬可以憑藉合法身份證明去進行探視,不需要提前申請。不是家屬和朋友的憑藉有效的身份證明也可以探視。根據《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

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

因此在涉及到相關問題時,我們首先要區分是否是刑事拘留,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如果確定是刑事拘留,想要得知情況或探視,就可以通過律師獲得幫助和允許。

標籤:家人 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