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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搶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2021年搶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對於搶奪罪,雖然在很多方面與搶劫罪存在不同,但法律中同時也規定了如果攜帶凶器搶奪的話,則此時就會被認定為搶劫罪,這個時候自然也就會按照搶劫罪的量刑標準來處罰。在這方面,很顯然搶奪罪的量刑標準要略輕與搶劫罪,那麼2018年搶奪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 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搶奪價值2 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犯罪數額不足2 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管制、罰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為基數,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有數額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一)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財物的;

(二)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三)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搶奪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搶奪公私財物價值8000元以上並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每增加規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5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搶奪公私財物價值4萬元並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四、相關法條:

1、《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第六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攜帶凶器搶奪”,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

對搶奪罪的處罰同樣也是根據犯罪情節進行量刑檔次的選擇,然後再適當的進行判刑。一般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犯罪情節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犯罪情節及其惡劣、數額巨大的話,那麼起刑點為十年有期徒刑。

搶奪罪也是屬於侵犯他人公私財物的一種犯罪,自然在對搶奪行為定罪或者處罰的時候,就需要實際考慮到犯罪數額或者情節,其中法律規定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則就可以認定搶奪行為構成搶奪罪。至於搶奪罪量刑標準,就目前而言還是按照之前的量刑標準來執行的,畢竟法律方面尚未作出修改。

標籤:量刑 搶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