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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成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

一、如何構成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

如何構成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

滿足下面四個條件可以構成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對象為各種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和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後果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實際能構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計算機技術、知識的專業人員,如計算機程序設計人員、計算機操作、管理維修人員等。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術不熟練甚或失誤而致使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應用程序遭受破壞,則不構成本罪。至於其動機,有的是顯示自已在計算機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憤報復,有的是想竊取祕密,有的是想謀取利益,等等,但動機如何,不會影響本罪成立。

二、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怎麼判

1、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是指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為。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三、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1、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犯網絡服務瀆職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構成破壞計算機網絡服務瀆職罪需要滿足四個條件,這四個條件分別是主體要素,主觀要件,客體要素以及客觀要件。自然人認定這項罪名之後,需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出現嚴重後果的,可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存在犯罪行為的,需要實行雙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