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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管制什麼是拘役?

什麼是管制什麼是拘役?

管制和拘役屬於刑事處罰中主刑的內容,而一般對於那種情節比較輕微,並且罪犯又有悔改之心的情況下才會作出管制或者拘役。雖然大家也聽説過管制和拘役,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講的話,究竟什麼是管制什麼是拘役呢?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管制

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人民羣眾監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羣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

管制的對象:

(1)罪行性質輕、危害小。我國刑法分則規定可以適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罪行性質不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小。

(2)人身危險性較小。管制並不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適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人身危險性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險性很大,管制將難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二、什麼是拘役?

拘役指的是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強制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在我國《刑法》中,拘役是我國主刑的一種,是對犯罪分子獨立適用的刑罰方法。從《刑法》關於拘役的規定來看,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主刑,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又必須實行短期羈押的犯罪分子。

三、拘役的執行機關是什麼,拘役期限為多少?

拘役的執行機關與適用機關不同,其適用機關是指能夠適用拘役判決的機關,即人民法院。而執行機關是指判決後要執行拘役的機關,在我國是指公安機關。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執行並非泛泛而談,它具體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關設立的拘役所執行。需要説明的是,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與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這是因為這些人享有每個月探親待遇,每個月可以回家住一到兩天,並且如果參與了勞動,可以獲得適當的勞動報酬。

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無限制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根據我國《刑法》第42條的規定,拘役的期限是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如果數罪併罰,即有兩罪被判處拘役,則兩者的總刑期不能超過1年。先前有被羈押的,羈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相比之下,管制的處罰強度是要更輕與拘役的,而在對罪犯判處管制的時候一般是不需要被羈押的,但此時需要同時進行社區矯正。當然,就適用緩刑來看,被判管制因為不符合對象條件,因此也是不能同時宣告緩刑。但對於被判拘役的罪犯來講,如果同時滿足了條件,則很大可能會被判緩刑。

標籤:拘役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