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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私人財產起訴狀怎麼樣寫?

一、侵佔私人財產起訴狀怎麼樣寫?

侵佔私人財產起訴狀怎麼樣寫?

書寫起訴狀一般要包含以下幾部分內容:標題、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受理法院、具狀人姓名及日期。起訴狀需要包括訴訟請求及案由,事實與法律依據等內容組成,侵權案件中主要應當具體描述侵權行為及其相應侵害的法益。一般普通民事侵權可以到法院立案庭諮詢通用起訴狀模板,侵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的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二、侵佔罪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侵佔罪構成要件: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只要是他人所有、自己佔有的財物,而且他人沒有放棄所有權的,都可以成為行為對象;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拒不退還”既可以是行為人明確表示不退還,也可以是行為人以實際行為表明不退還;3、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

侵佔私人財產起訴狀包含具體的侵權行為及其相應侵害的法益,還要特定的文書格式要求,建議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