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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攜帶管制刀具進校園怎麼處罰?

一、攜帶管制刀具進校園怎麼處罰?

公民攜帶管制刀具進校園怎麼處罰?

1、情節嚴重的構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條 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4、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關於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稜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於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於管制刀具範疇。

(三)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馬刀等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管制刀具是屬於一種禁止攜帶到校園的物品,畢竟是非常危險的物品,如果存在利用管制刀具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所以一旦發現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