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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判死刑合法嗎?

故意傷害判死刑合法嗎?

一、故意傷害判死刑合法嗎

故意傷害判死刑是合法的。

從持刀砍人的主觀要件來看:要區分這個行為的主觀動機是屬於故意傷害案件,還是故意殺人案件;或是正當防衞行為。從持刀砍人的客觀要件來看:要區分法律意義上的輕傷和重傷,以及是否造成對方死亡來考慮量刑。

輕傷或重傷的鑑定是有專門的規定的。比如説:毀容屬於重傷,使人尚失生育能力是重傷等等。在構成犯罪的前提下,要結合其主觀和客觀要件,來定罪量刑。當然,如果是針對正在實施的殺人、搶劫、強姦等暴力犯罪行為而進行的“持刀砍人”行為,屬於正當防衞行為,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只有防衞過當的行為,才承擔法律責任,並且應該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僅僅是想傷害對方身體健康的,若造成輕傷及以上損害程度的,一般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僅僅是想傷害對方身體健康的,若造成輕微傷,不認定構成犯罪,但是往往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處分。

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二、毆打他人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行為人是以殺死對方,即剝奪對方生命權為目的的故意砍人,通常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毆打他人,造成非常嚴重後果的,是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所以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也導致死亡的後果發生,從理論層面上來説的話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但是具體在定罪量刑的時候,人民法院是需要結合各種各樣的犯罪情節和後果嚴重程度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