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無罪辯護

犯罪中止處罰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犯罪中止應當如何處罰

犯罪中止處罰的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據這一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犯罪中止包括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兩種。

關於犯罪中止的處罰原則,各國有無罪説、不罰説和折中説之分,目前各國立法多采取對中止犯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做法。

我國刑法對中止犯採取必減免主義。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根據這一規定,對於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為沒有實際造成損害結果,則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為造成了一定損害結果的,則應當減輕處罰。這體現了我國刑法對犯罪中止行為的肯定和鼓勵。

二、犯罪未遂的類型有哪些?

(一)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

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二)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於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以上就是對什麼情形下屬於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類型有哪些所作的介紹。對未遂犯的刑事責任,刑法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行為人應該嚴格區分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未遂還是既遂,如果不能準確區分的,最好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從而避免遭受嚴重的刑事處罰。

結合《刑法》第24條中的規定,若是認定罪犯屬於犯罪中止的情況,同時也沒有造成什麼損害的話,則往往就是對其免除處罰。而要是在犯罪中止之後仍舊造成了損害的,那麼也是可以對罪犯減輕處罰的。要注意,這裏即使是免除了處罰,也不代表不構成犯罪。

標籤:處罰 中止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