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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能發生在預備階段嗎?

一、犯罪中止能發生在預備階段嗎?

犯罪中止能發生在預備階段嗎?

犯罪中止能發生在預備階段,刑法第24條第一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

二、犯罪中止的基本特徵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説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裏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犯罪中止分為預備中止、實行中止等,任何人若是實施了犯罪行為,此時雖然會受到刑事處罰,但若是在預備階段,以及實行中止等的階段,都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犯罪中止。根據刑事法律的規定,可以知道,任何犯罪中止的刑事犯罪主體,都有可能會被減輕處罰。

不管是由於何種原因,犯罪主體中止了犯罪行為的實施,這防止了社會危害的發生,故此在量刑時,中止犯罪行為實施的主體的委託律師可以從這一方面開始辯解,是有機會減輕處罰的。若是在犯罪預備階段就中止犯罪,此時並不會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