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退賠了行賄財物還構成受賄嗎?

退賠了行賄財物還構成受賄嗎?

一、退賠了行賄財物還構成受賄嗎?

收受他人財物之後又退還的,不影響定罪,只是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一個情節。收受財物數額達到相關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並且行為人具有主觀故意的,都構成受賄罪。案發前退還收受財物還的,只能認定為具有從輕情節,在量刑時,受賄數額較大或較重情節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數額巨大以上的,可從輕處罰,不能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受賄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有“其他較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受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綜上所述,受賄當事人接受他人行賄的財物後,如果退賠,同樣也構成行賄犯罪,當然這個情節可以在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考慮從輕處罰被告人。對於行賄嫌疑人來説,其行賄的財物被退回,也不影響公安機關對其行賄犯罪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