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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輸送多少資金入罪

我國法律沒有關於利益輸送罪的直接規定,利益輸送涉嫌貪污罪。

利益輸送多少資金入罪

所謂的利益輸送,最直接的形式就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將自己控制的公共財產直接轉移到歸自己所有,此類行為往往構成貪污罪。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