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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多久就不能做鑑定了

一、輕傷多久就不能做鑑定了

輕傷多久就不能做鑑定了

輕傷沒有規定超過多長時間就不能做鑑定,一般建議儘早鑑定。而鑑定輕傷應當24小時內公安局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

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怎麼判刑

根據《刑法》對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的規定,必須要造成他人人身輕傷及其以上的傷害程度的,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因此,如果故意傷害他人人身的行為只是造成了對方輕微傷的話,此時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換言之故意傷害輕微傷不會被判刑。但這並不代表不會受到其他的處罰。

故意傷害造成輕微傷的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處以行政拘留

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除了會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責任外,還需要對受害人做出民事賠償。當然在民事賠償方面,如果當事人能夠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在就這方面也是可以私了。不過在刑事方面,因為此時已經構成了犯罪,那肯定就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這方面是不允許當事人之間討價還價的來私了的。

標籤: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