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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文書司法鑑定的範圍包括哪些?

武漢文書司法鑑定的範圍包括哪些?

司法鑑定的類別當中是包括對相應的文書進行鑑定的,因為在分析案情跟調查取證的時候,通過對文書的筆跡是能夠使案件取得很大的進展的,比如説有些犯罪嫌疑人偽造文書,或者文書有過刮擦,拼接的等這些行為的都是能夠通過司法鑑定鑑別出來的。下面小編要帶大家瞭解的內容主要是,武漢文書司法鑑定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武漢文書司法鑑定的範圍包括哪些?

1、中文、外文筆跡鑑定;

2、中文、外文簽名真偽鑑定;

3、印章印文真偽鑑定;

4、打英傳真、複印等印刷文件製作方法、製作工具的種類和同一認定;

5、浸濕、污染、破碎、燒燬、退色、粘連等污損文件的顯現、整復、辯認等;

6、書寫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壓痕及其它壓印痕跡的顯現、辨讀、鑑別等;

7、印章印文的蓋印時間,印章與文字形成的先後順序鑑定;

8、復英打英傳真文件等機制文件及其它文件的製作時間鑑定;

9、證件、貨幣、票據等特種文件真偽的鑑定等;

10、添加、消退、塗改、拼接、換頁等變造文件鑑定;

11、筆痕鑑定;

12、人像鑑定。

二、作用

1、隨着辦公現代化的發展,文件檢驗學涉及的“文件”已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文件”,而是特指文件檢驗的對象,它泛指一切以語言、文字、圖形為其表現形式的各種書證、物證。它可以包括各種產品包裝、商標、產品説明、產品合格證、營業執照、合同、發票、賬簿,及塗改的產品保質期、質量認證書、生產許可證、商品條形碼及其他商品標識,甚至包括假冒偽劣的書畫作品。同時,也包括銘刻在金屬、玻璃等固體上的產品標識、銘牌等等,具有較廣泛的外延。

2、為了更好地觀察和比較文書中的一些細小特徵,檢驗人員需要藉助顯微鏡、比對投影儀、紫外線燈或其他專門鑑別儀器進行鑑別。可疑文書被確定為偽造的之後,有時還需要進一步確定具體的偽造方法,為偵查提供方向,為抓獲犯罪嫌疑人提供線索。隨着辦公現代化的發展,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已廣泛運用於人們的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目前,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已開始對製作文書的打印機、複印機進行認定。在案件調查中,對文書物質材料的鑑定,對確定偵查方向,縮小偵查範圍,查緝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義。文書物質材料是指製作文書所使用的紙張、墨水、油墨、印油等材料。

大家可以看出文書鑑定除了包括對筆跡,或印章印文,相關文書的打印時間,還有一些被人為損毀的文件,通過先進的司法鑑定技術是可以完整的復原的,而且像是貨幣或者是票據的這些特殊文件,司法鑑定是可以辨別其真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