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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需要以下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及法律文書生效證明一份。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民事訴訟法》第243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二、申請人還需提供的材料有:

1、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人資料;

3、中止執行裁定書或和解協議複印件一份;

4、原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一份。

我們需要對自己做過的違法事件承擔責任,要知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違法人員都將受到嚴厲的懲處,不會應為時間的推移就會不管,總而言之,對他人造成的損失,我們有義務進行償還,並且需要主動,否者會面臨強制執行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