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取保候審

在取保候審後被判無罪怎麼辦?

一、 取保候審後被判無罪怎麼辦?

在取保候審後被判無罪怎麼辦?

取保候審後被判無罪的,應當立即解除取保措施並釋放當事人,取保候審和最終有罪無罪沒有關係。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措施的一種。最終有罪無罪要看法院的審判。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候審獲得無罪的結果主要出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中:

1、取保候審後公安機關經過繼續調查取證,發現沒有較充足的證據證明嫌疑人犯罪,因而不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嫌疑人獲得取保候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結束向檢察院移送起訴,但是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情節輕微、依法決定不起訴。

二、《刑事訴訟法》對於取保的規定

第七十二條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户。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以上就是法律上對於取保的具體規定,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和後果來進行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並依法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